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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散文集

2019-02-15 16:43 来源:散文网


  【篇一:时光】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蒙?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篇二:我写《散花》】
  
  有人问我如今在奔波於四方的文化抢救中,如何写作,有没有固定的写作时间,是怎样一种写作习惯与方式。我想了想,说:——散花。
  
  我心中最优美、最浪漫的动作是天女散花。她以最好的心情,最大的爱意,最优雅的姿态把缤纷的花随手抛撒,五彩缤纷的花朵裹同衣袂飘带一同飞举;芬芳的花雨纷纷扬扬落向人间。欣赏天女这样做,只是表达一种心愿与情怀,并不刻意於其它。
  
  我的写作终於也尝到这种滋味。不管人在哪里,在忙什么,只要心有触动,笔有情致,就会从心中飘出一朵花来,落到纸上。时间虽少,但时间是最灵活的,到处可以找到,也随时可以安排。我喜欢托尔斯泰在《复活》篇首所写的春草从城市的砖缝里拼命钻出来的感觉。写作是心灵的渴望。作品是生命的花朵。它是不可抑制的。它随时随地产生。只要放开手脚,信由着它,就会随时开花,随手抛撒,像我一直神往的天女散花。
  
  于是,我将我这本新书取名为《散花》,所收篇目乃是近三年中所写上百篇作品之自选。其中小说三篇,从2006到2008,每年一篇。这样做并非我着力延长个人的“小说创作史”,而是当今我的写作,短的小说尚可为之,长的小说不可为之。
  
  其余则是两大类,一是散文,无论写人写物,大都是有感而发,抒写一己情怀;另一是随笔,一概是对文化时弊真刀真枪的火拼。这两类截然不同的文字正符合我的两种写作主张:一是心灵写作,一是思想写作。
  
  还有一部分是与画相关的散文化的文字,这种另类的文体我随手写了不少。是思绪或情绪的片段,也是散文的片段。其实无论於人於文,片段才是精粹。我作画总是缘自一种特别的心境,或把过多情思投入其中。可能出於我的另一种——作家的习惯,每每画过,还会把作画的缘由和种种心理写出来。作家的天性是挖掘内在的精神与深在的心灵,於是这种写作已成我专有的一种文本。
  
  再有,我把这本集子取名为“散花”,还想表明我现在的写作心态。我不再像年轻时候把写作当做一种攻尖,我已经没有写作之外的任何追求了;换句话说,写作是我纯粹的心灵和思想的随心所欲。
  
  如果谁能体会到我这种写作的本质,我便视谁为知己。(散文网 www.sanwen.org.cn)
  
  【篇三:往事如“烟”】
  
  从家族史的意义上说,抽烟没有遗传。虽然我父亲抽烟,我也抽过烟,但在烟上我们没有基因关系。我曾经大抽其烟,我儿子却绝不沾烟,儿子坚定地认为不抽烟是一种文明。看来个人的烟史是一段绝对属于自己的人生故事。而且在开始成为烟民时,就像好小说那样,各自还都有一个"非凡"的开头。
  
  记得上小学时,我做肺部的X光透视检查。医生一看我肺部的影像,竟然朝我瞪大双眼,那神气好像发现了奇迹。他对我说:"你的肺简直跟玻璃的一样,太干净太透亮了。记住,孩子,长大可绝对不要吸烟!"
  
  可是,后来步入艰难的社会。我从事仿制古画的单位被"文革"的大锤击碎。我必须为一家塑料印刷的小作坊跑业务,天天像沿街乞讨一样,钻进一家家工厂去寻找活计。而接洽业务,打开局面,与对方沟通,先要敬上一支烟。烟是市井中一把打开对方大门的钥匙。可最初我敬上烟时,却只是看着对方抽,自己不抽。这样反而倒有些尴尬。敬烟成了生硬的"送礼"。于是,我便硬着头皮开始了抽烟的生涯。为了敬烟而吸烟。应该说,我抽烟完全是被迫的。
  
  儿时,那位医生叮嘱我的话,那句金玉良言,我至今未忘。但生活的警句常常被生活本身击碎。因为现实总是至高无上的。甚至还会叫真理甘拜下风。当然,如果说起我对生活严酷性的体验,这还只是九牛一毛呢!
  
  古人以为诗人离不开酒,酒后的放纵会给诗人招来意外的灵感;今人以为作家的写作离不开烟,看看他们写作时脑袋顶上那纷纭缭绕的烟缕,多么像他们头脑中翻滚的思绪啊。但这全是误解!好的诗句都是在清明的头脑中跳跃出来的;而"无烟作家"也一样写出大作品。
  
  他们并不是为了写作才抽烟。他们只是写作时也要抽烟而已。
  
  真正的烟民全都是无时不抽的。
  
  他们闲时抽,忙时抽;舒服时抽,疲乏时抽;苦闷时抽,兴奋时抽;一个人时抽,一群人更抽;喝茶时抽,喝酒时抽;饭前抽几口,饭后抽一支;睡前抽几口,醒来抽一支。右手空着时用右手抽,右手忙着时用左手抽。如果坐着抽,走着抽,躺着也抽,那一准是头一流的烟民。记得我在自己烟史的高峰期,半夜起来还要点上烟,抽半支,再睡。我们误以为烟有消闲、解闷、镇定、提神和助兴的功能,其实不然。对于烟民来说,不过是这无时不伴随着他们的小小的烟卷,参与了他们大大小小一切的人生苦乐罢了。
  
  我至今记得父亲挨整时,总躲在屋角不停地抽烟。那个浓烟包裹着的一动不动的蜷曲的身影,是我见到过的世间最愁苦的形象。烟,到底是消解了还是加重他的忧愁和抑郁?
  
  那么,人们的烟瘾又是从何而来?
  
  烟瘾来自烟的魅力。我看烟的魅力,就是在你把一支雪白和崭新的烟卷从烟盒抽出来,性感地夹在唇间,点上,然后深深地将雾化了的带着刺激性香味的烟丝吸入身体而略感精神一爽的那一刻。即抽第一口烟的那一刻。随后,便是这吸烟动作的不断重复。而烟的魅力在这不断重复的吸烟中消失。
  
  其实,世界上大部分事物的魅力,都在这最初接触的那一刻。
  
  我们总想去再感受一下那一刻,于是就有了瘾。所以说,烟瘾就是不断燃起的"抽上一口"——也就是第一口烟的欲求。这第一口之后再吸下去,就成了一种毫无意义的习惯性的行为。我的一位好友张贤亮深谙此理,所以他每次点上烟,抽上两三口,就把烟按死在烟缸里。有人说,他才是最懂得抽烟的。他抽烟一如赏烟。并说他是"最高品位的烟民"。但也有人说,这第一口所受尼古丁的伤害最大,最具冲击性,所以笑称他是"自残意识最清醒的烟鬼"。
  
  但是,不管怎么样,烟最终留给我们的是发黄的牙和夹烟卷的手指,熏黑的肺,咳嗽和痰喘,还有难以谢绝的烟瘾本身。
  
  父亲抽了一辈子烟。抽得够凶。他年轻时最爱抽英国老牌的"红光",后来专抽"恒大"。"文革"时发给他的生活费只够吃饭,但他还是要挤出钱来,抽一种军绿色封皮的最廉价的"战斗牌"纸烟。如果偶尔得到一支"墨菊"、"牡丹",便像中了彩那样,立刻眉开眼笑。这烟一直抽得他晚年患"肺气肿",肺叶成了筒形,呼吸很费力,才把烟扔掉。
  
  十多年前,我抽得也凶,尤其是写作中。我住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写长篇时,四五个作家挤在一间屋里,连写作带睡觉。我们全抽烟。天天把小屋抽成一片云海。灰白色厚厚的云层静静地浮在屋子中间。烟民之间全是有福同享。一人有烟大家抽,抽完这人抽那人。全抽完了,就趴在地上找烟头。凑几个烟头,剥出烟丝,撕一条稿纸卷上,又是一支烟。可有时晚上躺下来,忽然害怕桌上烟火未熄,犯起了神经质,爬起来查看查看,还不放心。索性把新写的稿纸拿到枕边,怕把自己的心血烧掉。
  
  烟民做到这个份儿,后来戒烟的过程必然十分艰难。单用意志远远不够,还得使出各种办法对付自己。比方,一方面我在面前故意摆一盒烟,用激将法来捶打自己的意志,一方面,在烟瘾上来时,又不得不把一支不装烟丝的空烟斗叼在嘴上。好像在戒奶的孩子的嘴里塞上一个奶嘴,致使来访的朋友们哈哈大笑。
  
  只有在戒烟的时候,才会感受到烟的厉害。
  
  最厉害的事物是一种看不见的习惯。当你与一种有害的习惯诀别之后,又找不到新的事物并成为一种习惯时,最容易出现的便是返回去。从生活习惯到思想习惯全是如此。这一点也是我在小说《三寸金莲》中"放足"那部分着意写的。
  
  如今我已经戒烟十年有余。屋内烟消云散,一片清明,空气里只有观音竹细密的小叶散出的优雅而高逸的气息。至于架上的书,历史的界线更显分明;凡是发黄的书脊,全是我吸烟时代就立在书架上的;此后来者,则一律鲜明夺目,毫无污染。今天,写作时不再吸烟,思维一样灵动如水,活泼而光亮。往往看到电视片中出现一位奋笔写作的作家,一边皱眉深思,一边喷云吐雾,我会哑然失笑。并庆幸自己已然和这种糟糕的样子永久地告别了。
  
  一个边儿磨毛的皮烟盒,一个老式的有机玻璃烟嘴,陈放在我的玻璃柜里。这是我生命的文物。但在它们成为文物之后,所证实的不仅仅是我做过烟民的履历,它还会忽然鲜活地把昨天生活的某一个画面唤醒,就像我上边描述的那种种的细节和种种的滋味。
  
  【篇四:除夕情怀】
  
  除夕是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个夜晚,是一岁中剩余的一点短暂的时光。时光是留不住的,不管我们怎么珍惜它,它还是一天天在我们的身边烟消云散。古人不是说过:“黄金易得,韶光难留”吗?所以在这一年最后的夜晚,要用“守岁”——也就是不睡觉,眼巴巴守着它,来对上天恩赐的岁月时光以及眼前这段珍贵的生命时间表示深切的留恋。
  
  除夕是中国人最具生命情感的日子。所以此时此刻一定要和自己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团聚一起。首先是生养自己的父母。陪伴老人过年,有如依偎着自己生命的根与源头,再有便是和同一血缘的一家人枝叶相拥,温习往昔,尽享亲情。记得有人说:“过年不就是一顿鸡鸭鱼肉的年夜饭吗?现在天天鸡鸭鱼肉,年还用过吗?”其实过年并不是为了那一顿美餐,而是团圆。只不过先前中国人太穷,便把平时稀罕的美食当做一种幸福,加入到这个人间难得的团聚中。现在鸡鸭鱼肉司空见惯了,团圆却依然是人们的愿望年的主题。腊月里到火车站或机场去看看声势浩大的春运吧。世界上哪个国家会有一亿人同时返乡,不都要在除夕那天赶到家去?他们到底为了吃年夜饭还是为了团圆?
  
  此刻,我想起关于年夜饭的一段往事——
  
  一年除夕,家里筹备年夜饭,妻子忽说:“哎哟,还没有酒呢。”我说:“我忙得都是什么呀,怎么把最要紧的东西忘了!”
  
  酒是餐桌上的仙液。这一年一度的人间的盛宴哪能没有酒的助兴、没有醉意?我忙披上棉衣,围上围巾,蹬上自行车去买酒。家里人平时都不喝酒,一瓶葡萄酒——哪怕是果酒也行。
  
  车行街上,天完全黑了,街两旁高高低低的窗子都亮着灯。一些人家开始年夜饭了,性急的孩子已经辟辟啪啪点响鞭炮。但是商店全上了门板,无处买到酒,我却不死心,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这顿年夜饭没有酒。车子一路骑下去,一直骑到百货大楼后边那条小街上,忽见道边一扇小窗亮着灯,里边花花绿绿,分明是个家庭式的小杂货铺。我忙跳下车,过去扒窗一瞧,里边的小货架上天赐一般摆着几瓶红红的果酒,大概是玫瑰酒吧。踏破铁鞋终於找到它了!我赶紧敲窗玻璃,里边出现一张胖胖的老汉的脸,他不开窗,只朝我摇手;我继续敲窗,他隔窗朝我叫道:“不卖了,过年了。”我一急,对他大叫:“我就差一瓶酒了。”谁料他听罢,怔了一下,刷地拉开小小的窗子,里边热呼呼混着炒菜味道的热气扑面而来,跟着一瓶美丽的红酒梦幻般地摆在我的面前。
  
  我付了钱,对他千恩万谢之后,把酒揣在怀里贴身的地方。我怕把酒摔了,然后飞快地一口气骑车到家。刚才把酒揣进怀里时酒瓶很凉,现在将酒从怀间抽出时,光溜溜的酒瓶竟被身体捂得很温暖。
  
  当晚这瓶廉价的果酒把一家人扰得热乎乎,我却还在感受着刚才那位老汉把酒“啪”地放在我面前的感觉。他怎么知道我那时为年夜饭缺一瓶酒时急切的心情?很简单——因为那是人们共有的年的情怀。
  
  於是我又想起,一年的年根在火车站上。车厢里人满为患,连走道上也人贴着人地站着。从车门根本挤不上去,有人就从车窗往里爬。我看一个年轻人,半个身子已经爬进车窗,车里的熟人往里拉他,站台上工作人员往外拽他。双方都在使劲,这年轻人拼命地往车里挣扎。就在这时候,忽然站台上的人不拉了,反倒笑嘻嘻把他推上去。我想,要是在平时,站台的工作人员决不会把他推上去,但此时此刻为什么这样做?为了帮他回家过年。
  
  年,真的是太美好的节日、太好的文化了。在这种文化氛围里,人人无需沟通,彼此心灵相应。正为此,除夕之夜千家万户燃起的烟花,才在寒冷的夜空中交相辉映,呈现出普天同庆的人间奇观。也正为此,那风中飘飞的吊钱,大门上斗大的福字,晶莹的饺子,感恩於天地与先人的香烛,风雪沙沙吹打的灯笼和人人从心中外化出来的笑容,才是这除夕之夜最深切的记忆。
  
  除夕是中国人用共同的生活理想创造出来——并以各自的努力实现的现实。
  
  【篇五:街头的吻】
  

  离开巴黎的前一天,我去到旅游纪念品商店,打算选几张明信片做个纪念。巴黎的明信片花花绿绿,都很漂亮和诱人。但我没有像旅游者那样,去选那种风景名胜的画面。什么艾菲尔铁塔呀,巴黎圣母院呀,还有贝聿铭用他那个有名的玻璃金字塔做入口的卢浮宫呀。我从架上拿了这样一张——一对年轻男女正在街头忘情地接吻。这时,身旁一位陌生的法国男子朝我微笑着点一点头。他表示很同意我这个外来客的选择。我呢?向他得意地一扬眉毛。似在说:“我当然懂得,这才是巴黎!”
  
  两个多月前,我到巴黎,便被主人安排在拉丁区一条又弯又窄的老街上。从这条街走出来便是巴黎人无人不知的圣·米歇尔广场。它在一座带有雕像与喷泉的纪念碑式建筑前,是一个三角形的广场。广场不大,但它直对着塞纳河上一座桥的桥口,又是几面临街,视野开阔,四通八达。无论地上还是地下的交通,这儿全是枢纽。故此,许久以来它一直是巴黎的情人约会的地方。我每天至少两次经过这里。广场上总是站着一些等候情人的人,或男或女。逢到下雨,每人举着一把伞,痴痴立着,他们的倒影静静地反照在地上的雨水里,非常动人。没有等到情人的人都很孤单。正在相爱的人都很幸福。有时一大片站在那里,虽然彼此绝对地各不相关。但他们共同心怀着的那种爱的期待却令人感到一种无声的震撼。细看他(她)们——有的耐心伫立,有的不安地东张西望,有的着急地掏出手机打起来。最司空见惯的画面便是一对邂逅的男女激情地拥抱和亲吻起来。完全不管周围这个人来人往和车来车去的闹市。
  
  街头的吻从来都是巴黎最迷人的风情画。
  
  自从1848年照相机进入社会生活,巴黎的这种街头亲吻的情景便时时进入摄影家们的镜头,成为杰作,使得不少摄影家名扬天下。我曾对一位旅行者开玩笑说,你随便举着照相机,在巴黎街头胡乱地按快门,回去冲洗出来看看,保准每一卷都会有一张接吻的照片。无论是街头巷尾,还是河边、桥上、地铁站、露天的咖啡店等,时时可以看到一对男女在那里亲吻。可以说,亲吻是巴黎人的一种公开的爱情语言。情感过剩的巴黎人总是按捺不住心中盈满的爱。如果他们过街时遇到红灯,在等候变灯时也会吻两下;如果他们驾车遇上红灯,那正是好好亲吻一阵子的好时候。我见过一对年轻人走到大街中央忽然紧紧拥抱,热吻起来,来往的车辆全都不按喇叭,而是鱼贯地绕过他们而前行。热吻中情人脚下的土地,永远是巴黎街心的安全岛。这样的画面除去巴黎,大概只有在电影中才能出现。如果你再往细处看一看,会发现他们这种接吻的语言十分丰富,决不千篇一律。有的在表达着明媚而清纯的爱意,有的在诉说心中的缠绵,有的几乎是铺天盖地的誓言。
  
  巴黎简直是一块接吻的圣地!
  
  当然,我在世界很多地方也见到过这种街头的景象。比如柏林、纽约、卢森堡、奥斯陆,乃至神户和新加坡。但我总觉得那些街头的吻很像是一种仿制品。不如法国人来得这样纯正、这样自然!如今中国的大街上偶尔也能见到这种“奇观”了。但目前中国人的街头亲吻更像是一种勇气的公开张扬,或是一种反传统的方式。而法国人的街头亲吻则是亲吻的本身。他们完全听凭于情感,随心所欲,要吻就吻。大概为此,人们才说法国人是浪漫的。
  
  当然,有人会说美国人更浪漫。然而这浪漫的本质有些不同。法国人的浪漫多些精神意味,美国人的浪漫直通着性。法国人幻想着一个长长的吻能够到达永远。而美国人的吻不超过一分钟就开始脱衣服了。美国人的好莱坞所描述的爱情的最高境界,便是性的如狼似虎;而法国人说性“不是自私的情欲,而是肉体也要参与一份的崇高的友谊”。这是罗曼·罗兰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的一句话。所以,美国人浪漫的符号是纽约四十二街红灯区那种只穿一双高跟鞋的裸女;法国人浪漫的符号则是这种街头的吻。
  
  法国人很得意他们的街头亲吻。我想,最深刻的意义则是他们喜欢这种可以随处看到的爱意的表达,这种美丽的生活图景,还有没有约束的自由自在的人性环境。于是街头的吻成了巴黎一种最迷人的风情,也是最深刻的一种风光。
  
  一次,我从一座高楼的九层乘电梯下来。同梯的一对男女忽然亲吻起来。顷刻间,他们吻得像一团火。直到底层,电梯门打开,他们依然吻得烈火熊熊。同梯的人若无其事地走出来,没有人去告诉他们该下电梯了。我在巴黎已生活了一个多月,也知道不该去打扰他们。因为对于他们来说,此时爱比“下电梯”重要百倍。我便走出来。等我回头,电梯门正慢慢关上时,那一对男女还在依然故我地吻着。然后是电梯门关闭,电梯升上去。我想里面那对年轻人在热吻中渐渐升空的感觉一定会像神仙一样美妙。
  
  我把这事告诉一位法国朋友。这位朋友说:“如果他们是在飞机上接吻,到站也不下来,有可能他们又飞回去了。”
  
  我说:“如果飞回去还在一直吻着,依旧不下飞机,不是重新又飞回来了?”
  
  我们都笑起来。笑了半天。
  
  【篇六:冬日絮语】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荫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彻。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惟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著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于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篇七:苦夏】
  
  这一日,终于撂下扇子。来自天上干燥清爽的风,忽吹得我衣飞举,并从袖口和裤管钻进来,把周身滑溜溜地抚动。我惊讶地看着阳光下依旧夺目的风景,不明白数日前那个酷烈非常的夏天突然到哪里去了。
  
  是我逃遁似的一步跳出了夏天,还是它就像七六年的“文革”那样——在一夜之间崩溃?身居北方的人最大的福分,便是能感受到大自然的四季分明。我特别能理解一位新加坡朋友,每年冬天要到中国北方住上十天半个月,否则会一年里周身不适。好像不经过一次冷处理,他的身体就会发酵。他生在新加坡,祖籍中国河北;虽然人在“终年都是夏”的新加坡长大,血液里肯定还执著地潜在着大自然四季的节奏。
  
  四季是来自于宇宙的最大的拍节。在每一个拍节里,大地的景观便全然变换与更新。四季还赋予地球以诗,故而悟性极强的中国人,在四言绝句中确立的法则是:起,承,转,合。这四个字恰恰就是四季的本质。起始如春,承续似夏,转变若秋,合拢为冬。合在一起,不正是地球生命完整的一轮?为此,天地间一切生命全都依从着这一拍节,无论岁岁枯荣与生死的花草百虫,还是长命百岁的漫漫人生。然而在这生命的四季里,最壮美和最热烈的不是这长长的夏么?
  
  女人们孩提时的记忆散布在四季;男人们的童年往事大多是在夏天里。这由于,我们儿时的伴侣总是各种各样的昆虫。蜻蜓、天牛、蚂蚱、螳螂、蝴蝶、蝉、蚂蚁、蚯蚓,此外还有青蛙和鱼儿。它们都是夏日生活的主角;每种昆虫都给我们带来无穷的快乐。甚至我对家人和朋友们记忆最深刻的细节,也都与昆虫有关。比如妹妹一见到壁虎就发出一种特别恐怖的尖叫,比如邻家那个斜眼的男孩子专门残害蜻蜓,比如同班一个最好看的女生头上花形的发卡,总招来蝴蝶落在上边;再比如,父亲睡在铺了凉席的地板上,夜里翻身居然压死了一只蝎子。这不可思议的事使我感到父亲的无比强大。后来父亲挨斗,挨整,写检查;我劝慰和宽解他,怕他自杀,替他写检查——那是我最初写作的内容之一。这时候父亲那种强大感便不复存在。生活中的一切事物,包括夏天的意味全都发生了变化。
  
  在快乐的童年里,根本不会感到蒸笼般夏天的难耐与难熬。惟有在此后艰难的人生里,才体会到苦夏的滋味。快乐把时光缩短,苦难把岁月拉长,一如这长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苦夏。但我至今不喜欢谈自己往日的苦楚与磨砺。相反,我却从中领悟到“苦”字的分量。苦,原是生活中的蜜。人生的一切收获都压在这沉甸甸的苦字的下边。然而一半的苦字下边又是一无所有。你用尽平生的力气,最终所获与初始时的愿望竟然去之千里。你该怎么想?
  
  于是我懂得了这苦夏——它不是无尽头的暑热的折磨,而是我们顶着毒日头默默又坚忍的苦斗的本身。人生的力量全是对手给的,那就是要把对手的压力吸入自己的骨头里。强者之力最主要的是承受力。只有在匪夷所思的承受中才会感到自己属于强者,也许为此,我的写作一大半是在夏季。很多作家包括普希金不都是在爽朗而惬意的秋天里开花结果?我却每每进入炎热的夏季,反而写作力加倍地旺盛。我想,这一定是那些沉重的人生的苦夏,煅造出我这个反常的性格习惯。我太熟悉那种写作久了,汗湿的胳膊粘在书桌玻璃上的美妙无比的感觉。
  
  在维瓦尔第的《四季》中,我常常只听“夏”的一章。它使我激动,胜过春之蓬发、秋之灿烂、冬之静穆。友人说“夏”的一章,极尽华丽之美。我说我从中感受到的,却是夏的苦涩与艰辛,甚至还有一点儿悲壮。友人说,我在这音乐情境里已经放进去太多自己的故事。我点点头,并告诉他我的音乐体验。音乐的最高境界是超越听觉;不只是它给你,更是你给它。
  
  年年夏日,我都会这样体验一次夏的意义,从而激情迸发,心境昂然。一手撑着滚烫的酷暑,一手写下许多文字来。
  
  今年我还发现,这伏夏不是被秋风吹去的,更不是给我们的扇子轰走的——
  
  夏天是被它自己融化掉的。
  
  因为,夏天的最后一刻,总是它酷热的极致。我明白了,它是耗尽自己的一切,才显示出夏的无边的威力。生命的快乐是能量淋漓尽致地发挥。但谁能像它这样,用一种自焚的形式,创造出这火一样辉煌的顶点?
  
  于是,我充满了夏之崇拜!我要一连跨过眼前的辽阔的秋,悠长的冬和遥远的春,再一次邂逅你,我精神的无上境界——苦夏!
  
  【篇八:地铁中的乐手】
  
  倘若到了纽约,想听听音乐,内行的人一准会带你去麦哈顿岛南端那些小咖啡馆。几个黑人,两三件亮闪闪的铜管乐器,一架老掉牙的立式白钢琴,再加上一杯苦味的浓咖啡,就可以领略到地道又醇厚的美国黑人的爵士乐了。
  
  那么到了巴黎想听听当地特色的音乐呢?更好办,不用任何人做向导,去买张地铁票到里边东南西北地转一转吧!
  
  只要随着地铁中的人流走起来,便会自然而然进入音乐之中。你走着走着,便感到音乐出现了,并一点点离你愈来愈近。忽然,在一个拐角处,你看见一位乐手在拉琴。这乐手似乎很瘦,脸有些苍白。但他给你的印象也只是到此为止,因为你被流动的人群裹在中间,很快就会走过去。小提琴如泣如诉的声音在你的身后愈来愈小。不等你识别出这似曾相识的有一点凄凉的旋律出自什么曲目,前边——一个金属般男人的歌声迎面把你笼罩起来。你进了另一个同样动人的音乐空间。
  
  整个巴黎下边全是地铁,它通往城中任何地方。在这纵横交错的地铁通道中,处处可以碰到乐手和歌手。他们往往在两条或多条通道的交口处,有时也在通道中间。大多时候只是一个人,拉提琴,或吹黑管、萨克斯管、风笛,有的连拉带唱,甚至加上一个鼓,连接上带蓄电池的小喇叭,演奏起来极有气氛。偶尔也会有两个人一起演奏,他们用不同的乐器美妙地搭配着。甚至还有三四个人一组,有说有唱,还有伴奏,够得上一支有声有色的小乐队了。他们通常把琴盒打开放在脚前,有的则把帽子反过来撂在地上。过路赶车的人群中,时时会有人一猫腰,把几个法郎放在里边。他们并不一定被演奏的曲子感动了,才掏这几个钱。全巴黎的人都会这样做,以表示对艺术和艺术家的敬重与支持。而且,也别以为这些乐手都是在卖艺乞讨。他们有的是出于对音乐的爱好,为了让公众共享他们演奏的乐曲;有的则是喜欢这种流浪汉式的自由自在的艺术家生活。他们自娱自乐,当然也需要你的理解与帮助。在他们中间有很棒很棒、甚至很杰出的乐手。
  
  一次,我们乘四路车,在夏特莱站准备换乘一路去往拉·德芳斯。在穿过一个低矮的通道时,有一个黑人乐手挎着吉他,边弹边唱。这黑人沙哑的嗓子粗犷有力,听起来宛如大漠上的飓风。他的吉他也弹得有滋有味。更绝妙的是,他一只脚踩着一个踏板,敲打着一面弹簧鼓;同时,弹吉他的右手的食指上套着一个铁箍,时不时举起来,“当、当”敲两下脑袋上边一根露在外边的金属水管。歌声,吉他声,鼓声和敲水管清脆悦耳的声音,彼此相配,极有节奏感,新奇而又美妙。他声音的感染力、穿透力和演奏时随手拈来的创造性,都表现着一个民间乐手和歌手非凡的乐感与才华。我当时就想,国内歌坛上那些用媒体和电声包装起来的嗲声嗲气的“天王巨星”们,如果来到这位地铁中无名的乐手面前,恐怕连嘴都不敢张开呢!
  
  我遇到一位来巴黎学习音乐的留学生,她说逢到周末常常买张票钻进地铁站。巴黎的地铁很自由,只要你不出来,在里边乘着车可以来回来去跑上一天。她就一站一站地去听这些民间乐手们的演唱。巴黎是个国际化的都市,乐手也像旅客一样来自世界各地。不用去辨认他们的模样,只要一听乐曲就知道谁是法国人、西班牙人、意大利人、奥地利人、苏格兰人,谁是阿拉伯人、非洲人和墨西哥人。近几年俄罗斯人和东欧人渐渐多起来。那些额头的头发向上翻卷着的小伙子,把挂在胸前的手风琴起劲地一拉,便使我们搞过几十年“中苏友好”的中国人感到亲切万分。在香榭里舍站上,我见过一位中国姑娘坐在那里弹琵琶,她黑黑的披发瀑布一样从额头垂下来,弹得很投入。可是匆匆走着的乘客很少有人停下来听一听。也许这种古老的乐声对于法国人来说太遥远了。不同文化是很难快速沟通的。但她的琴桌上却放着一支深红色的玫瑰。说不定这是哪位执花去看情人的年轻男子,将手中的花儿转而献给了这位如奏天音的东方神女了。
  
  我相信,把玫瑰放在这里的,一定是巴黎人。
  
  巴黎的地铁简直是一个巨大的网状的音乐厅。地铁的通道四通八达。这些长长通道便是传送着动听的乐曲的管道。上百个乐手分布在各个站口,演奏着他们各自心中的歌。如果他们相遇,相互总要保持着一定距离。当这个乐手的乐曲在通道的某个地方将要消失时,另一种悦耳的歌曲便会及时地送入你的耳鼓。对于那些步履匆匆的乘客来说,如果这支乐曲没有引起他们的共鸣,他们便一掠而过;如果被哪一支曲子打动了,他们便会站下来,欣赏一阵子。那么,人们在地铁中走来走去,不只是为了赶车,也是为了寻找和选听音乐吗?而这些乐手们经常要“转移阵地”,从这个地铁站迁到另一个地铁站,换一换对场地的感觉。当他们提着乐器上车之后,忽然兴之所致,便端起乐器,即兴地把一支欢乐的乐曲撩人兴致地吹奏起来,整个车厢顿时一片光明。这时你会感到,整个巴黎全是音乐。
  
  所以我说,巴黎的地上是绘画的世界,地下是音乐的世界。
  
  音乐的世界五光十色。在这世界里你会感受万千。也许你的心被工作中的烦恼填满,但乐手们的几个闪光的音符会把你那些沉重的块垒挪开,他们哪来的这般魔力?也许你刚刚失恋,心灰意冷,空无所依,乐手们一段柔情的倾诉便给了你深切的抚慰。这支曲子原本你就熟悉,但它缘何此时竟成了你的深切的知己?
  
  一片欢快的节奏,可以为人助兴,使人奋发,激发生命的活力,中止心中一种黑色的抑郁的漫延;而一支感伤而多情的曲调,使人柔和和敏感,使人珍惜往事,还可以让空泛的心忽然丰富起来,生出一些美好的心境与爱意。音乐比任何艺术都伟大之处,在于它能够直接地进入与参与人的心灵。
  
  于是,这看似寻常的地铁文化,这些无名的民间乐手,实际上处在巴黎生活的深层。这里不是高不可攀的艺术殿堂,却是人间真正的音乐生活的场所;这些乐手不是日月星辰般的音乐大师,但他们可以毫不费力地走进每一个巴黎人的心中。巴黎的地铁已经有一百年的历史,巴黎人每天的生活全都离不开地铁,他们的心灵早与这流动在地铁通道中的乐曲融为一体。你去问一问巴黎人,他们会告诉你,每个巴黎人至少被这些乐手难以忘怀地感动过一次、两次、三次……
  
  【篇九:我们的城市形象陷入困惑】
  
  我对中央美术学院举办城市形象方面的研究班很感兴趣,也极为钦佩。它体现了一种大美术的观念,大的艺术视野。就是把专业的美术和生活文化联系起来,或者说把专业的美术与社会审美联系起来;特别是和当今的城市问题紧紧联系一起,体现出美术界对当今城市文化现实的关切,体现出美术界一种自觉的社会与文化责任。同时,城市形象又是一个全新的前沿的学术课题和审美课题。它包含着城市学、文化学、人类学、遗产学、建筑学、美学和美术学。因此说这个研究班是一种创造。
  
  过去美术学院从来不研究城市形象。同时建筑学院也很少研究城市形象。为此,才使得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大规模的城市改造中,城市形象受到了忽略,受到极大损害。
  
  一个城市的形象是它个性的外化,是一个城市精神气质可视的表现,是一个地域共性的审美,是一种文化,决不只是一种景观。我们中国历史悠久、民族众多、地域多样,每个城市都有着独特和鲜明的城市形象。可惜,现在我们的六百六十个风情各异的城市形象基本上都消失了。如果有也是支离破碎的、残缺不全的,很难再呈现出一个整体的城市形象。所以我说中国原有的城市形象已经灭绝。其原因主要是三个:
  
  第一个是“拆”方面的原因。拆,始於八十年代中期城市现代化的改造。现在看来,“旧城改造”这个词儿不仅无知,它对城市文化来说是一种犯罪。它毫无顾忌地面对城市的历史街区进行所向披靡的扫荡式的拆除,直接造成了城市历史形象的丧失。一个城市的形象首先是一种历史积累,是一代一代人的不断的创造的叠加和积淀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毁掉中国城市固有形象的首先是拆。
  
  第二个是“建”方面的原因。当城市的历史街区被荡平之后,在一片片光秃秃的土地上建造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它决定城市将以一个什么样的新形象出现?其中的关键是新的城市肌体与历史的肌体在文化基因上——即文脉上有什么联系?但是我们当时陷入一种超大规模的城市开发和日新月异的快速的建造中,根本来不及去想、也没有人去想这个问题。建筑师又不去承担城市的文化责任。开发商的急功近利、官员的急功近利和建筑师的急功近利三合一。只要好卖的,立即堆在城市中。这就必然要从别的城市去找那些现成的、热销的建筑样式,伸手把它们拿过来。凡是自己城市没有的,都具有市场的吸引力。这样,新建的建筑一定是商业性的、时髦的、没有精神内含的、更没有创造性的。等到你有的我也有了,城市形象必定相互雷同。而且,由於开发商是甲方,建筑的样式甲方说了算,新建筑自然反映着开发商们的审美水平与趣味,自然避免不了平庸、浮浅、夸富和暴发户式的审美形态。
  
  第三个就是“规划”方面的原因。当代中国所有的城市实际上都在进行一场“新造城”运动,这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的。在世界上除非大规模的战争和地震,很少会有哪个城市进行如此彻底的、地毯式的推倒重来的改造,很少会有一个城市需要重新规划。规划直接影响城市形象,责任重大,可惜我们很少能做出华盛顿、巴黎以及老北京城那样高明的规划。最致命的是那种功能性分区的规划理念成了一时的潮流。就是按照使用功能把城市分为商业区、居住区、娱乐区等等。把本来血肉丰盈的一个城市整体解构并简单化了。一方面泯灭了城市丰富、厚重的历史与人文的记忆,一方面把城市生活变得单调与机械。由于这种理念的盛行,使得中国城市都经历了一场残酷的规划性破坏。规划是由长官决定的。规划性破坏的主要责任在城市的领导者身上。因为他们只片面地看重城市的功能,对於城市生命缺少在精神、人文、个性上的深层理解。由于上面的三个原因,如今城市形象基本上变得大同小异。而这些相互雷同的城市中,又一律是古今中外各种文化符号交相混杂,因为这一切都是在急功近利的市场背景下推出来的。
  
  城市的历史脉络没了,地域审美特征没了,深厚的记忆消散了,标志性的街区拆平了。一律换成商业街+饮食城+仿古明清一条街+美国小镇西班牙庄园英国郡,再加上白天的广告和夜里霓虹灯,还谈得上城市形象吗?
  
  城市成了商品建筑的大超市。
  
  应当认真反思和老实承认——
  
  本来,历史给我们一个千载难逢的大好时机,叫我们好好整理一下城市文化和城市形象,由於我们毫无准备,特别是根本没有文化准备;由於我们太轻率、太无知、太急切、太随心所欲,反而把城市形象搞成现在这样不伦不类!
  
  老实说我对目前中国城市形象的感受是悲观的。因为中国的城市改造已经大体上完成,或者说接近尾声。现在城市的土地变得极其紧张,也就是说基本上城市已经没有土地可以开发了。今后也不可能再有今天这种改天换地般的城市改造的机遇。这就是说,至少我们几代后人要在现在这种城市形态里边生活着。建筑是钢筋水泥的,至少半个世纪不会拆掉。我们的后人无从获知自己城市的历史个性。城市的文脉从此中断。但是问题不只是留给后人,现在我们已经深刻地感受到:在无形的层面上,比如不同城市人的集体性格,仍很鲜明,彼此迥异;但在有形的层面上,比如城市的形象上,我们已经渐渐找不到自己。我们有自己的个性,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容貌。这感觉十分难受、无奈和困惑。
  
  那么我们今天应该为城市做些什么?怎样改变城市的雷同,包括形象的平庸与雷同?
  
  我想,首先要做的还是对原有的城市形象进行认定。任何事物的最重要的价值是个性价值。城市形象就是一种个性形象,一种特定的文化形象。确认城市形象主要是认定这种个性的文化的形象。尽管能表现原有城市形象的许多建筑、街区和景观已经被我们毁掉。我们还是要回过头来,去寻找曾经体现原有城市形象的各种元素。比如,城市面貌、街区构成特征、民居样式、标志性建筑和标志物,以及自然物等等。但是,如果不了解这个城市的历史经历,人与自然的关系,民俗习惯,地域人的集体性格,仍然还会把上述这些城市形态当做一种景观,无法抓住城市形象内在的灵魂与本质。一旦我们抓住这些关于城市文化个性的基本元素,就知道哪些一息尚存的历史遗存必须严加保护,哪些特征应该在新建造的城市肌体中体现出来。千方百计地守住与发扬自己独有的城市个性与形象。尽管彻底改变当今城市既成的雷同与庸俗已经没有可能。但仍然可以不断改善这个巨大的错误。
  
  【篇十:黄山绝壁松】
  

  黄山以石奇云奇松奇名天下。然而登上黄山,给我以震动的是黄山松。
  
  黄山之松布满黄山。由深深的山谷至大大小小的山顶,无处无松。可是我说的松只是山上的松。
  
  山上有名气的松树颇多。如迎客松、望客松、黑虎松、连理松等等,都是游客们争相拍照的对象。但我说的不是这些名松,而是那些生在极顶和绝壁上不知名的野松。
  
  黄山全是石峰。裸露的巨石侧立千仞,光秃秃没有土壤,尤其那些极高的地方,天寒风疾,草木不生,苍鹰也不去那里,一棵棵松树却破石而出,伸展着优美而碧绿的长臂,显示其独具的气质。世人赞叹它们独绝的姿容,很少去想在终年的烈日下或寒飙中,它们是怎样存活和生长的?
  
  一位本地人告诉我,这些生长在石缝里的松树,根部能够分泌一种酸性的物质,腐蚀石头的表面,使其化为养份被自己吸收。为了从石头里寻觅生机,也为了牢牢抓住绝壁,以抵抗不期而至的狂风的撕扯与摧折,它们的根日日夜夜与石头搏斗着,最终不可思议地穿入坚如钢铁的石体。细心便能看到,这些松根在生长和壮大时常常把石头从中挣裂!还有什么树木有如此顽强的生命力?
  
  我在迎客松后边的山崖上仰望一处绝壁,看到一条长长的石缝里生着一株幼小的松树。它高不及一米,却旺盛而又有活力。显然曾有一颗松籽飞落到这里,在这冰冷的石缝间,什么养料也没有,它却奇迹般生根发芽,生长起来。如此幼小的树也能这般顽强?这力量是来自物种本身,还是在一代代松树坎坷的命运中磨砺出来的?我想,一定是后者。我发现,山上之松与山下之松决不一样。那些密密实实拥挤在温暖的山谷中的松树,干直枝肥,针叶鲜碧,慵懒而富态;而这些山顶上绝壁松却是枝干瘦硬,树叶黑绿,娇健又强悍。这绝壁之松是被恶劣与凶险的环境强化出来的。它虬劲和富於弹性的树干,是长期与风雨搏斗的结果;它远远地伸出的枝叶是为了更多地吸取阳光……这一代代艰辛的生存记忆,已经化为一种个性的基因,潜入绝壁松的骨头里。为此,它们才有着如此非凡的性格与精神。
  
  它们站立在所有人迹罕至的地方。那些荒峰野岭的极顶,那些下临万丈的悬崖峭壁,那些凶险莫测的绝境,常常可以看到三两棵甚至只有一棵孤松,十分夺目地立在那里。它们彼此姿态各异,也神情各异,或英武,或肃穆,或孤傲,或寂寞。远远望着它们,会心生敬意;但它们——只有站在这些高不可攀的地方,才能真正看到天地的浩荡与博大。
  
  於是,在大雪纷飞中,在夕阳残照里,在风狂雨骤间,在云烟明灭时,这些绝壁松都像一个个活着的人:像站立在船头镇定又从容地与激浪搏斗的艄公,战场上永不倒下的英雄,沉静的思想者,超逸又具风骨的文人……在一片光亮晴空的映衬下,它们的身影就如同用浓墨画上去的一样。
  
  但是,别以为它们全像画中的松树那么漂亮。有的枝干被飓风吹折,暴露着断枝残干,但另一些枝叶仍很苍郁;有的被酷热与冰寒打败,只剩下赤裸的枯骸,却依旧尊严地挺立在绝壁之上。於是,一个强者应当有的品质——刚强、坚韧、适应、忍耐、奋取与自信,它全都具备。
  
  现在可以说了,在黄山这些名绝天下的奇石奇云奇松中,石是山的体魄,云是山的情感,而松——绝壁之松是黄山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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