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散文欣赏
2019-01-16 17:16 来源:散文网
【篇一:《白色的山茶花》席慕容】
山茶又开了,那样洁白而美丽的花,开了满树。
每次,我都不能无视地走过一棵开花的树。
那样洁白温润的花朵,从青绿的小芽开始,到越来越饱满,到慢慢地绽放,从半圆,到将圆,到满圆。花开的时候,你如果肯仔细地去端详,你就能明白它所说的每一句话。
就因为每一朵花只能开一次,所以,它就极为小心地决不错一步,满树的花,就没有一朵开错了的。它们是那样慎重和认真的迎接着唯一的春天。
所以,我每次走过一棵开花的树,都不得不惊讶与屏息于生命的美丽。
【篇二:《一日的春光》冰心】
去年冬末,我给一位远方的朋友写信,曾说:“我要尽量的吞咽今年北平的春天。”
今年北平的春天来的特别的晚,而且在还不知春在哪里的时候,抬头忽见黄尘中绿叶成荫,柳絮乱飞,才晓得在厚厚的尘沙黄幕之后,春还未曾露面,已悄悄的远引了。
天下事都是如此——
去年冬天是特别的冷,也显得特别的长。每天夜里,灯下孤坐,听着扑窗怒号的朔风,小楼震动,觉得身上心里,都没有一丝暖气,一冬来,一切的快乐,活泼,力量,生命,似乎都冻得蜷伏在每一个细胞的深处。我无聊地慰安自己说,“等着罢,冬天来了,春天还能很远么?”
然而这狂风,大雪,冬天的行列,排得意外的长,似乎没有完尽的时候。有一天看见湖上冰软了,我的心顿然欢喜,说,“春天来了!”当天夜里,北风又卷起漫天匝地的黄沙,忿怒的扑着我的窗户,把我心中的春意,又吹得四散。有一天看见柳梢嫩黄了,那天的下午,又不住的下着不成雪的冷雨,黄昏时节,严冬的衣服,又披上了身。有一天看见院里的桃花开了,这天刚刚过午,从东南的天边,顷刻布满了惨暗的黄云,跟着千枝风动,这刚放蕊的春英,又都埋罩在漠漠的黄尘里……(散文网 www.sanwen.org.cn)
九十天看看过尽——我不信了春天!
几位朋友说,“到大觉寺看杏花去罢。”虽然我的心中,始终未曾得到春的消息,却也跟着大家去了。到了管家岭,扑面的风尘里,几百棵杏树枝头,一望已尽是残花败蕊;转到大工,向阳的山谷之中,还有几株盛开的红杏,然而盛开中气力已尽,不是那满树浓红,花蕊相间的情态了。
我想,“春去了就去了罢!”归途中心里倒也坦然,这坦然中是三分悼惜,七分憎嫌,总之,我不信了春天。
四月三十日的下午,有位朋友约我到挂甲屯吴家花园去看海棠,“且喜天气晴明”——现在回想起来,那天是九十春光中唯一的春天——海棠花又是我所深爱的,就欣然的答应了。
东坡恨海棠无香,我却以为若是香得不妙,宁可无香。我的院里栽了几棵丁香和珍珠梅,夏天还有玉簪,秋天还有菊花,栽后都很后悔。因为这些花香,都使我头痛,不能折来养在屋里。所以有香的花中,我只爱兰花,桂花,香豆花和玫瑰,无香的花中,海棠要算我最喜欢的了。
海棠是浅浅的红,红得“乐而不淫”,淡淡的白,白得“哀而不伤”,又有满树的绿叶掩映着,秾纤适中,像一个天真,健美,欢悦的少女,同是造物者最得意的作品。
斜阳里,我正对着那几树繁花坐下。
春在眼前了!
这四棵海棠在怀馨堂前,北边的那两棵较大,高出堂檐约五六尺。花后是响晴蔚蓝的天,淡淡的半圆的月,遥俯树梢。这四棵树上,有千千万万玲珑娇艳的花朵,乱烘烘的在繁枝上挤着开……
看见过幼稚园放学没有?从小小的门里,挤着的跳出涌出使人眼花缭乱的一大群的快乐,活泼,力量,和生命;这一大群跳着涌着的分散在极大的周围,在生的季候里做成了永远的春天!
那在海棠枝上卖力的春,使我当时有同样的感觉。
一春来对于春的憎嫌,这时都消失了,喜悦的仰首,眼前是烂漫的春,骄奢的春,光艳的春,——似乎春在九十日来无数的徘徊瞻顾,百就千拦,只为的是今日在此树枝头,快意恣情的一放!
看得恰到好处,便辞谢了主人回来。这春天吞咽得口有余香!过了三四天,又有友人来约同去,我却回绝了。今年到处寻春,总是太晚,我知道那出国留学网时若去,已是“落红万点愁如海”,春来萧索如斯,大不必去惹那如海的愁绪。
虽然九十天中,只有一日的春光,而对于春天,似乎已得了报复,不再怨恨憎嫌了。只是满意之余,还觉得有些遗憾,如同小孩子打架后相寻,大家忍不住回嗔作喜,却又不肯即时言归于好,只背着脸,低着头,撅着嘴说,“早知道你又来哄我找我,当初又何必把我冰在那里呢?”
一九三六年五月八日夜北平
【篇三:《天才梦》张爱玲】
我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从小被目为天才,除了发展我的天才外别无生存的目标。然而,当童年的狂想逐渐褪色的时候,我发现我除了天才的梦之外一无所有——所有的只是天才的乖僻缺点。世人原谅瓦格涅的疏狂,可是他们不会原谅我。
加上一点美国式的宣传,也许我会被誉为神童。我三岁时能背诵唐诗。我还记得摇摇摆摆地立在一个满清遗老的藤椅前朗吟“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眼看着他的泪珠滚下来。七岁时我写了第一部小说,一个家庭悲剧。遇到笔画复杂的字,我常常跑去问厨子怎样写。第二部小说是关于一个失恋自杀的女郎。我母亲批评说:如果她要自杀,她决不会从上海乘火车到西湖去自溺,可是我因为西湖诗意的背景,终于固执地保存了这一点。
我仅有的课外读物是《西游记》与少量的童话,但我的思想并不为它们所束缚。八岁那年,我尝试过一篇类似乌托邦的小说,题名《快乐村》。快乐村人是一好战的高原民族,因克服苗人有功,蒙中国皇帝特许,免征赋税,并予自治权。所以快乐村是一个与外界隔绝的大家庭,自耕自织,保存着部落时代的活泼文化。我特地将半打练习簿缝在一起,预期一本洋洋大作,然而不久我就对这伟大的题材失去了兴趣。现在我仍旧保存着我所绘的插画多帧,介绍这种理想社会的服务,建筑室内装修,包括图书馆,“演武厅”,巧克力店,屋顶花园。公共餐室是荷花池里一座凉亭。我不记得那里有没有电影院与社会主义——虽然缺少这两样文明产物,他们似乎也过得很好。
九岁时,我踌躇着不知道应当选择音乐或美术作我终身的事业。看了一张描写穷困的画家的影片后,我哭了一场,决定做一个钢琴家,在富丽堂皇的音乐厅里演奏。
对于色彩,音符,字眼,我极为敏感。当我弹奏钢琴时,我想象那八个音符有不同的个性,穿戴了鲜艳的衣帽携手舞蹈。我学写文章,爱用色彩浓厚、音韵铿锵的字眼,如“珠灰”、“黄昏”、“婉妙”、“splendour”、“melancholy”,因此常犯了堆砌的毛病。直到现在,我仍然爱看《聊斋志异》与俗气的巴黎时装报告,便是为了这种有吸引力的字眼。
在学校里我得到自由发展。我的自信心日益坚强,直到我十六岁时,我母亲从法国回来,将她睽隔多年的女儿研究了“我懊侮从前小心看护你的伤寒症,”她告诉我,“我宁愿看你死,不愿看你活着使你自己处处受痛苦。”
我发现我不会削苹果。经过艰苦的努力我才学会补袜子。我怕上理发店,怕见客,怕给裁缝试衣裳。许多人尝试过教我织绒线,可是没有一个成功。在一间房里住了两年,问我电铃在哪儿我还茫然。我天天乘黄包车上医院去打针,接连三个月,仍然不认识那条路。总而言之,在现实的社会里,我等于一个废物。
我母亲给我两年的时间学习适应环境。她教我煮饭;用肥皂粉洗衣;练习行路的姿势;看人的眼色;点灯后记得拉上窗帘;照镜子研究面部神态;如果没有幽默天才。千万别说笑话。
在待人接物的常识方面,我显露惊人的愚笨。我的两年计划是一个失败的试验。除了使我的思想失去均衡外,我母亲的沉痛警告没有给我任何的影响。
生活的艺术,有一部分我不是不能领略。我懂得怎么看“七月巧云”,听苏格兰兵吹bagpipe,享受微风中的藤椅,吃盐水花生,欣赏雨夜的霓虹灯,从双层公共汽车上伸出手摘树巅的绿叶。在没有人与人交接的场合,我充满了生命的欢悦。可是我一天不能克服这种咬啮性的小烦恼,生命是一袭华美的饱,爬满了蚤子。
【篇四:《生活赋》张晓风】
生活是一篇赋,萧索的由绚丽而下跌的令人悯然的长门赋——巷底
巷底住着一个还没有上学的小女孩,因为脸特别红,让人还来不及辨识她的五官之前就先喜欢她了——当然,其实她的五官也挺周正美丽,但让人记得住的,却只有那一张红扑扑的小脸。
不知道她有没有父母,只知道她是跟祖母住在一起的,使人吃惊的是那祖母出奇地丑,而且显然可以看出来,并不是由于老才丑的。她几乎没有鼻子,嘴是歪的,两只眼如果只是老眼昏花倒也罢了,她的还偏透着邪气的凶光。
她人矮,显得叉着脚走路的两条腿分外碍眼,我也不知道她怎么受的,她已经走了快一辈子的路了,却是永远分别是一只脚向东,一只脚朝西。
她当日做些什么,我不知道,印象里好像她总在生火,用一只老式的炉子,摆在门口当风处,劈里拍拉的扇着,嘴里不干不净的咒着。她的一张块皱的脸模糊地隔在烟幕之后,一双火眼金睛却暴露得可以直破烟雾的迷阵,在冷湿的落雨的黄昏,行人会在猛然间以为自己己走入邪恶的黄雾——在某个毒瘴四腾的沼泽旁。
她们就那样日复一日地住在巷底的违章建筑里,小女孩的红颊日复一日的盛开,老太婆的脸像经冬的风鸡日复一日的干缩,炉子日复一日的像口魔缸似的冒着张牙舞爪的浓烟。
——这不就是生活吗?一些稚拙的美,一些惊人的丑,以一种牢不可分的天长地久的姿态栖居的某个深深的巷底。
糯糬车
不知在什么时候,由什么人,补造了“糯”“糬”两个字。(武则天也不过造了十九个字啊!)
曾有一个古代的诗人,吃了重阳节登高必吃的“糕”,却不敢把“糕”字放进诗篇。“《诗经》里没有用过‘糕’字啊,”他分辨道,“我怎么能冒然把‘糕’字放在诗里去呢?”
正统的文人有一种可笑而又可敬的执着。
但老百姓全然不管这一回事,他们高兴的时候就造字,而且显然也很懂得“形声”跟“会意”的造字原则。
我喜欢“糯糬”这两个字,看来有一种原始的毛毵毵的感觉。我喜欢“糯糬”,虽然它的可口是一种没有性格的可口。
我喜欢糯糬车,我形容不来那种载满了柔软、甜密、香腻的小车怎样在孩子群中贩卖欢乐。糯糬似乎只卖给孩子,当然有时也卖给老人——只是最后不免仍然到了孩子手上。
我真正最喜欢的还是糯糬车的节奏,不知为什么,所有的糯糬车都用他们这一行自己的音乐,正像修伞的敲铁片,卖馄饨的敲碗,卖蕃薯的摇竹筒,都备有一种单高而粗糙的美感。糯糬车用的“乐器”是一个转轮,轮子转动处带起一上一下的两根铁杆,碰得此起彼落的“空”“空”地响,不知是不是用来象征一种古老的舂米的音乐。讲究的小贩在两根铁杆上顶着布袋娃娃,故事中的英雄和美人,便一起一落地随着转轮而轮回起来了。
铁杆轮流下撞的速度不太相同,但大致是一秒钟响二次,或者四次。这根起来那根就下去;那根起来,这根就下去。并且也说不上大起大落,永远在巴掌大的天地里沉浮。沉下去的不过沉一个巴掌,升上去的亦然。
跟着糯糬车走,最后会感到自己走入一种寒栗的悸怖。陈旧的生锈的铁杆上悬着某些知名的和不知名的帝王将相,某些存在的或不存在的后妃美女,以一种绝情的速度彼此消长,在广漠的人海中重复着一代与一代之间毫无分别的乍起乍落的命运,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以最简单的节奏叠映着占卜者口中的“凶”、“吉”、“悔”、“咎”。滴答之间,跃起落下,许多生死祸福便已告完成。
无论什么时候,看到糯糬车,我总忍不住地尾随而怅望。
食橘者
冬天的下午,太阳以漠然的神气遥遥地笼罩着大地,像某些曾经蔓烧过一夏的眼睛,现在却混然遗忘了。
有一个老人背着人行道而坐,仿佛已跳出了杂沓的脚步的轮回,他淡淡地坐在一片淡淡的阳光里。
那老人低着头,很专心地用一只小刀在割橘子皮。那是“碰柑”处的橘子,皮很松,可以轻易地用手剥开,他却不知为什么拿着一把刀工工整整地划着,像个石匠。
每个橘子他照例要划四刀,然后依着刀痕撕开,橘子皮在他手上盛美如一朵十字科的花。他把橘肉一瓣瓣取下,仔细地摘掉筋络,慢慢地一瓣瓣地吃,吃完了,便不急不徐地拿出另一个来,耐心地把所有的手续再重复一遍。
那天下午,他就那样认真地吃着一瓣一瓣的橘子,参禅似的凝止在一种不可思议的安静里。
难道这不就是生活吗?太阳割切着四季,四季割切着老人,老人无言地割切着一只只浑圆柔润的橘子。想象中那老人的冬天似乎永远过不完,似乎他一直还坐在那灰扑扑的街角,一丝不苟地,以一种玄学家执迷的格物精神,细味那些神秘的金汁溢涨的橘子。
赏析:生活中到处都是感受,并且是深切的令人忧伤的生活的原本的质地,我们不一定能够发现,发现了不一定能够明白,作者可以,她自己明晰又带着痛感的生活感悟,让我们逃不出这样的文字。
【篇五:《珍珠鸟》冯骥才】
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简易的竹条编成的笼子里,笼内还有一卷干草,那是小鸟舒适又温暖的巢。有人说,这是一种怕人的鸟。
我把它挂在窗前。那儿还有一盆异常茂盛的法国吊兰。我便用吊兰长长的、串生着小绿叶的垂蔓蒙盖在鸟笼上,它们就像躲进深幽的丛林一样安全;从中传出的笛儿般又细又亮的叫声,也就格外轻松自在了。
阳光从窗外射入,透过这里,吊兰那些无数指甲状的小叶,一半成了黑影,一半被照透,如同碧玉;斑斑驳驳生意葱茏。小鸟的影子就在这中间隐约闪动,看不完整,有时连笼子也看不出,却见它们可爱的鲜红小嘴儿从绿叶中伸出来。
我很少扒开叶蔓瞧它们,它们便渐渐敢伸出小脑袋瞅瞅我。我们就这样一点点熟悉了。
三个月后,那一团愈发繁茂的绿蔓里边,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到,是它们,有了雏儿。我呢?决不掀开叶片往里看,连添食中水时也不睁大好奇的眼去惊动它们。过不多久,忽然有一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更小哟,雏儿!正是这个小家伙!
它小,就能轻易地由疏格的笼子钻出身。瞧,多么像它的母亲: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生出珍珠似的圆圆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好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柜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地站在书架上,啄着书背上那些大文豪的名字;一会儿把灯绳撞得来回摇动,跟着跳到画框上去了。只要大鸟在笼里生气儿地叫一声,它立即飞回笼里去。
我不管它。这样久了,打开窗子,它最多只在窗框上站一会儿,决不飞出去。
渐渐它胆子大了,就落在我书桌上。
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俯下头来喝茶,再偏过脸瞧瞧我的反应。我只是微微一笑,依旧写东西,它就放开胆子跑到稿纸上,绕着我的笔蹦来蹦去;跳动的小红爪子在纸上发出嚓嚓响。
我不动声色的写,默默享受着这小家伙亲近的情意。这样,它完全放心了。索性用那涂了蜡似的、角质的小红嘴,“嗒嗒”啄着我颤动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细腻的绒毛,它也不怕,反而友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这样淘气地陪伴我;天色入暮,它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声中,飞向笼子,扭动滚圆的身子,挤开那些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伏案写作时,它居然落到我的肩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呆一会儿,扭头看,这小家伙竟扒在我的肩头睡着了,银灰色的眼睑盖住眸子,小红脚刚好给胸脯上长长的绒毛盖住。我轻轻抬一抬肩,它没醒,睡得好熟!还呷呷嘴,难道在做梦?
我笔尖一动,流泻下一时的感受:信赖,往往创造出美好的境界。
一九八四年一月天津
【篇六:《一个偏见》钱钟书】
偏见可以说是思想的放假。它不是没有思想的人的家常日用,而是有思想的人的星期日娱乐。假如我们不能怀挟偏见,随时随地必须得客观公平、正经严肃,那就像造屋只有客厅,没有卧室,又好比在浴室里照镜子还得做出摄影机头前的姿态。魔鬼在但丁《地狱篇》第二十七句中自称:“敝魔生平最好讲理。”可见地狱之设,正为此辈;人生在世,言动专求合理,大可不必。当然,所谓正道公理压根儿也是偏见。依照生理学常识,人心位置,并不正中,有点偏侧,并且时髦得很,偏倾于左。古人称偏僻之道为“左道”,颇有科学根据。不过,话虽如此说,有许多意见还不失禅宗洞山《五位颂》所谓“偏中正”,例如学术理论之类。只有人生边上的随笔、热恋时的情书等等,那才是老老实实、痛痛快快的一偏之见。世界太广漠了,我们圆睁两眼,平视正视,视野还是偏狭得可怜,狗注视着肉骨头时,何尝顾到旁边还有狗呢?至于通常所谓偏见,只好比打靶的瞄准,用一只眼来看。但是,也有人以为这倒是瞄中事物红心的看法。譬如说,柏拉图为人类下定义云:“人者,无羽毛之两足动物也。”可谓客观极了!但是按照希腊来阿铁斯(Diogeneslaertius)《哲学言行论》六卷二章所载,偏有人拿着一只拔了毛的鸡向柏拉图去质问。博马舍(Beaumarchais)《趣姻缘》((MariagedeFigaro)里的丑角说:“人是不渴而饮,四季有性欲的动物。”我们明知那是贪酒好色的小花脸的打浑,而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偏宕之论确说透了人类一部分的根性。偏激二字,本来相连;我们别有所激,见解当然会另有所偏。假使我们说:“人类是不拘日夜,不问寒暑,发出声音的动物。”那又何妨?
禽啭于春,蛩啼于秋,蚊作雷于夏,夜则虫醒而鸟睡,风雨并不天天有,无来人犬不吠,不下蛋鸡不报。唯有人用语言,用动作,用机械,随时随地做出声音。就是独处一室,无与酬答的时候,他可以开留声机,听无线电,甚至睡眠时还发出似雷的鼻息。语言当然不就是声音,但是在不中听,不愿听,或者隔着墙壁和距离听不真的语言里,文字都丧失了圭角和轮廓,变成一团忽涨忽缩的喧闹,跟鸡明犬吠同样缺乏意义。这就是所谓“人籁”!断送了睡眠,震断了思想,培养了神经衰弱。
这个世界毕竟是人类主宰管领的。人的声音胜过一切。聚合了大自然的万千喉舌,抵不上两个人同时说话的喧哗,至少从第三者的耳朵听来。唐子西的《醉眠》诗的名句“山静如太古”,大概指着人类尚未出现的上古时代,否则山上住和尚,山下来游客,半山开饭店茶馆,决不容许那座山清静。人籁是寂静的致命伤,天籁是能和寂静溶为一片的。风声涛声之于寂静,正如风之于空气,涛之于海水,是一是二。每日东方乍白,我们梦已回而困未醒,会听到无数禽声,向早晨打招呼。那时夜未全消,寂静还逗留着,来庇荫未找清的睡梦。数不清的麻雀的鸣噪,琐碎得像要啄破了这个寂静;鸟鹊的声音清利像把剪刀,老鹳鸟的声音滞涩而有刺像把锯子,都一声两声地向寂静来试锋口。但是寂静似乎太厚实了,又似乎太流动了,太富于弹性了,给禽鸟啼破的浮面,立刻就填满。雄鸡引吭悠扬的报晓,也并未在寂静上划下一道声迹。慢慢地,我们忘了鸟啭是在破坏寂静;似乎寂静已将鸟语吸收消化,变成一种有声音的寂静。此时只要有邻家小儿的啼哭,楼上睡人的咳嗽,或墙外早行者的脚步声,寂静就像宿雾见了朝阳,破裂分散得乾净。人籁已起,人事复始,你休想更有安顿。在更阑身倦,或苦思冥想时,忽闻人籁噪杂,最博爱的人道主义者,也许有时杀心顿起,恨不能灭口以博耳根清静。禽兽风涛等一切天籁能和寂静相安相得,善于体物的古诗人早已悟到。《诗经》:“萧萧马鸣,悠悠旆旌”,下文就说明“有闻无声”;可见马嘶而无人喊,不会产生喧闹。《颜氏家训》也指出王籍名句“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就是“有闻无声的”感觉;虫鸟鸣噪,反添静境。雪莱诗《赠珍尼——一个回忆》(ToJane——ARecollection)里,描写啄木鸟,也说鸟啄山更幽。柯律立治(Coleridge)《风瑟》诗(EolianHarp)云:“海声远且幽,似告我以静。”假使这个海是人海,诗人非耳聋头痛不可。所以我们常把“鸦鸣雀噪”来比人声喧哗,还是对人类存三分回护的曲笔。常将一群妇女的说笑声比于“莺啼燕语”,那简直是对于禽类的悔辱了。
寂静并非是声响全无。声响全无是死,不是静;所以但丁说,在地狱里,连太阳都是静悄悄的(Doveilsoltace)。寂静可以说是听觉方面的透明状态,正好像空明可以说是视觉方面的寂穆。寂穆能使人听见平常所听不到的声息,使道德家听见了良心的微语(Stillsmallvoice),使诗人们听见了暮色移动的潜息或青草萌芽的幽响。你愈听得见喧闹,你愈听不清声音。唯其人类如此善闹,所以人类相聚而寂不作声,反欠自然。例如开会前的五分钟静默,又如亲人好友,久别重逢,执手无言。这种寂静像怀着胎,充满了未发出的声音的隐动。
人籁还有可怕的一点。车马虽喧,跟你在一条水平线上,只在你周围闹。惟有人会对准了你头脑,在你顶上闹--譬如说,你住楼下,有人住楼上。不讲别的,只是脚步声一项,已够教你感到像《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有人在踹你的头。每到忍无可忍,你会发两个宏愿。一愿住在楼下的自己变成《山海经》所谓“刑天之民”,头脑生在胸膛下面,不致首当其冲,受楼上皮鞋的践踏。二愿住在楼上的人变像基督教的“安琪儿”或天使,身体生到腰部而止,背生两翼,不用腿脚走路。你存心真好,你不愿意楼上人像孙膑那样受刖足的痛苦,虽然他何尝顾到你的头脑,顾到你是罗登巴煦所谓“给喧闹损伤了的灵魂”?
闹与热,静与冷,都有连带关系;所以在阴惨的地狱里,太阳也给人以寂寥之感。人声喧杂,冷屋会变成热锅,使人通身烦躁。叔本华《哲学小品》(ParergaundParalipomena)第二百七十八节中说,思想家应当耳聋,大有道理。因为耳朵不聋,必闻声音,声音热闹,头脑就很难保持冷静,思想不会公平,只能把偏见来代替。那时候,你忘掉了你自己也是会闹的动物,你也曾踹过楼下人的头,也曾嚷嚷以致隔壁的人不能思想和睡眠,你更顾不得旁人在说你偏见太深,你又添了一种偏见,又在人生边上注了一笔。
【篇七:《又是一年芳草绿》老舍】
悲观有一样好处,它能叫人把事情都看轻了一些。这个可也就是我的坏处,它不起劲,不积极。您看我挺爱笑不是?因为我悲观。悲观,所以我不能扳起面孔,大喊:“孤——刘备!”我不能这样。一想到这样,我就要把自己笑毛咕了。看着别人吹胡子瞪眼睛,我从脊梁沟上发麻,非笑不可。我笑别人,因为我看不起自己。别人笑我,我觉得应该;说得天好,我不过是脸上平润一点的猴子。我笑别人,往往招人不愿意;不是别人的量小,而是不象我这样稀松,这样悲观。
我打不起精神去积极的干,这是我的大毛病。可是我不懒,凡是我该作的我总想把它作了,总算得点报酬养活自己与家里的人——往好了说,尽我的本分。我的悲观还没到想自杀的程度,不能不找点事作。有朝一日非死不可呢,那只好死喽,我有什么法儿呢?
这样,你瞧,我是无大志的人。我不想当皇上。最乐观的人才敢作皇上,我没这份胆气。
有人说我很幽默,不敢当。我不懂什么是幽默。假如一定问我,我只能说我觉得自己可笑,别人也可笑;我不比别人高,别人也不比我高。谁都有缺欠,谁都有可笑的地方。我跟谁都说得来,可是他得愿意跟我说;他一定说他是圣人,叫我三跪九叩报门而进,我没这个瘾。我不教训别人,也不听别人的教训。幽默,据我这么想,不是嬉皮笑脸,死不要鼻子。
也不是怎股子劲儿,我成了个写家。我的朋友德成粮店的写帐先生也是写家,我跟他同等,并且管他叫二哥。既是个写家,当然得写了。“风格即人”——还是“风格即驴”?——我是怎个人自然写怎样的文章了。于是有人管我叫幽默的写家。我不以这为荣,也不以这为辱。我写我的。卖得出去呢,多得个三块五块的,买什么吃不香呢。卖不出去呢,拉倒,我早知道指着写文章吃饭是不易的事。
稿子寄出去,有时候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头;连个回信也没有。这,咱只好幽默;多喒见着那个骗子再说,见着他,大概我们俩总有一个笑着去见阎王的,不过,这是不很多见的,要不怎么我还没想自杀呢。常见的事是这个,稿子登出去,酬金就睡着了,睡得还是挺香甜。直到我也睡着了,它忽然来了,仿佛故意吓人玩。数目也惊人,它能使我觉得自己不过值一毛五一斤,比猪肉还便宜呢。这个咱也不说什么,国难期间,大家都得受点苦,人家开铺子的也不容易,掌柜的吃肉,给咱点汤喝,就得念佛。是的,我是不能当皇上,焚书坑掌柜的,咱没那个狠心,你看这个劲儿!不过,有人想坑他们呢,我也不便拦着。
这么一来,可就有许争人看不起我。连好朋友都说:“伙计,你也硬正着点,说你是为人类而写作,说你是中国的高尔基;你太泄气了!”真的,我是泄气,我看高尔基的胡子可笑。他老人家那股子自卖自夸的劲儿,打死我也学不来。人类要等着我写文章才变体面了,那恐怕太晚了吧?我老觉得文学是有用的;拉长了说,它比任何东西都有用,都高明。可是往眼前说,它不如一尊高射炮,或一锅饭有用。我不能吆喝我的作品是“人类改造丸”,我也不相信把文学杀死便天下太平。我写就是了。
别人的批评呢?批评是有益处的。我爱批评,它多少给我点益处;即使完全不对,不是还让我笑一笑吗?自己写的时候仿佛是蒸馒头呢,热气腾腾,莫名其妙。及至冷眼人一看,一定看出许多错儿来。我感谢这种指摘。说的不对呢,那是他的错儿,不干我的事。我永不驳辩,这似乎是胆儿小;可是也许是我的宽宏大量。我不便往自己脸上贴金。一件事总得由两面瞧,是不是?
对于我自己的作品,我不拿她们当作宝贝。是呀,当写作的时候,我是卖了力气,我想往好了写。可是一个人的天才与经验是有限的,谁也不敢保了老写的好,连荷马也有打盹的时候。有的人呢,每一拿笔便想到自己是但丁,是莎士比亚。这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天才须有自信的心。我可不敢这样,我的悲观使我看轻自己。我常想客观的估量估量自己的才力;这不易作到,我究竟不能象别人看我看得那样清楚;好吧,既不能十分看清楚了自己,也就不用装蒜,谦虚是必要的,可是装蒜也大可以不必。
对作人,我也是这样。我不希望自己是个完人,也不故意的招人家的骂。该求朋友的呢,就求;该给朋友作的呢,就作。作的好不好,咱们大家凭良心。所以我很和气,见着谁都能扯一套。可是,初次见面的人,我可是不大爱说话;特别是见着女人,我简直张不开口,我怕说错了话。在家里,我倒不十分怕太太,可是对别的女人老觉着恐慌,我不大明白妇女的心理;要是信口开河的说,我不定说出什么来呢,而妇女又爱挑眼。男人也有许多爱挑眼的,所以初次见面,我不大愿开口。我最喜辩论,因为红着脖子粗着筋的太不幽默。我最不喜欢好吹腾的人,可并不拒绝与这样的人谈话;我不爱这样的人,但喜欢听他的吹。最好是听着他吹,吹着吹着连他自己也忘了吹到什么地方去,那才有趣。
可喜的是有好几位生朋友都这么说:“没见着阁下的时候,总以为阁下有八十多岁了。敢情阁下并不老。”是的,虽然将奔四十的人,我倒还不老。因为对事轻淡,我心中不大藏着计划,作事也无须耍手段,所以我能笑,爱笑;天真的笑多少显着年青一些。我悲观,但是不愿老声老气的悲观,那近乎“虎事”。我愿意老年轻轻的,死的时候象朵春花将残似的那样哀而不伤。我就怕什么“权威”咧,“大家”咧,“大师”咧,等等老气横秋的字眼们。我爱小孩,花草,小猫,小狗,小鱼;这些都不“虎事”。偶尔看见个穿小马褂的“小大人”,我能难受半天,特别是那种所谓聪明的孩子,让我难过。比如说,一群小孩都在那儿看变戏法儿,我也在那儿,单会有那么一两个七八岁的小老头说:“这都是假的!”这叫我立刻走开,心里堵上一大块。世界确是更“文明”了,小孩也懂事懂得早了,可是我还愿意大家傻一点,特别是小孩。假若小猫刚生下来就会捕鼠,我就不再养猫,虽然它也许是个神猫。
我不大爱说自己,这多少近乎“吹”。人是不容易看清楚自己的。不过,刚过完了年,心中还慌着,叫我写“人生于世”,实在写不出,所以就近的拿自己当材料。万一将来我不得已而作了皇上呢,这篇东西也许成为史料,等着瞧吧。
【篇八:《去年的冬天》三毛】
我决定去塞哥维亚城,看望老友夏米叶·葛罗,是一时的决定。当时因为我有十五天的耶诞假,留在马德里没什么事做,所以收拾了一个小背包,就搭晚上九点多的火车去塞哥维亚了。
夏米叶是个艺术家,我七年前便认识的朋友,在塞城跟其他几个朋友,合租了一幢古老的楼房,并且在城内开了一家艺廊。过去他数次在马德里开雕塑展览,因为当时不在西班牙,很可惜错过了,所以,我很希望此去,能看看他的作品,并且在他处做客几日。
车到塞哥维亚时,已是夜间十一点多了。这个在雪山附近的小城,是西班牙所有美的小城中,以罗马式建筑及古迹著称于世的。我去时满地是积雪,想必刚刚下过大雪不久。我要找夏米叶并没有事先通知他,因为,我没有他的地址,平日也不来往,同时他的个性我有点了解,通不通知他都不算失礼。下车后我先走到大教堂前的广场站了一下,枯树成排列在寒冷的冬夜,显得哀伤而有诗意,雪地上没有一个足印。广场边的小咖啡馆仍没打烊,我因冻得厉害,所以进去喝杯咖啡,推门进去时咖啡馆高谈阔论的声浪都停下来了,显然毫不客气的望着我这个陌生女子。我坐到吧台的高椅子上,要一杯咖啡,一面喝,一面请问茶房:“我想打听一个人,你住在这个城内,你也许认识他,他叫夏米叶·葛罗,是个艺术家。”茶房想了一下,他说:“这儿住的人,我大半都认识,但是叫不出姓名来,你要找的人什么样子?”我形容给他听:“跟你差不多高,二十七八岁,大胡子,长头发披肩——”“啊,我知道了,一定就是这个葛罗,他开了一家艺廊?”“对,对了,就是他,住在哪里?”我很高兴,真没想到一下就问到了。“他住在圣米扬街,但不知道几号。”茶房带我走到店外,用手指着广场——“很容易找,你由广场左边石阶下去,走完石阶再左转走十步左右,又有长石阶,下去便是圣米扬街。”我谢了他便大步走了。
那天有月光,这个小城在月光下显得古意盎然,我一直走到圣米扬街,那是一条窄街,罗马式建筑的房子,很美丽的一长排坐落在那儿。我向四周望了一下,路上空无人迹,不知夏米叶住在几号,没有几家有灯光,好似都睡了。我站在街心,用手做成喇叭状,就开始大叫——“哦——喔夏米叶,你在哪里,夏——米——叶——葛——罗——。”才只叫了一次,就有两个窗打开来,里面露出不友善的脸孔瞪着我。深夜大叫的确令人讨厌,又没有别的好方法。我又轻轻的叫了一声——“夏米叶!”这时头上中了一块小纸团,硬硬的,回身去看,一个不认识的笑脸在三楼窗口轻轻叫我:“嘘!快来,我们住三楼,轻轻推大门。”我一看,楼下果然有一道约有一辆马车可以出入的大木门,上面还钉了成排的大钢钉子做装饰,好一派堂皇的气势。同时因为门旧了,房子旧了,这一切更显得神秘而有情调。我推门进去,经过天井,经过长长的有拱门的回廊,找到了楼梯到三楼去,三楼上有一个大门,门上画着许多天真的图画,并且用西文写着——“人人之家”。门外挂着一段绳子,我用力拉绳子,里面的铜铃就响起来,的确有趣极了。门很快的开了,夏米叶站在门前大叫“哈,深夜的访客,欢迎,欢迎。”室内要比外面暖多了,我觉得十分的舒适,放下背包和外套,我跟着夏米叶穿过长长的走廊到客厅去。
这个客厅很大,有一大排窗,当时黄色的窗帘都拉上了,窗下平放着两个长长的单人床垫,上面铺了彩色条纹的毛毯,又堆了一大堆舒服的小靠垫,算做一个沙发椅。椅前放了一张快低到地板的小圆桌,桌上乱七八糟的堆了许多茶杯,房间靠墙的一面放着一个到天花板的大书架,架上有唱机、录音机,有很多书,有美丽的干花,小盆的绿色仙人掌,有各色瓶子、石头、贝壳……形形色色像个收买破烂的摊子。另外两面墙上挂着大大小小的油画、素描、小件雕塑品,还有许多画报上撕下来的怪异照片。房内除了沙发椅之外,又铺了一块脏兮兮的羊皮在地板上给人坐,另外还丢了许多小方彩色的坐垫,火炉放在左边,大狗“巴秋里”躺着在烤火,房内没有点灯,桌上、书架上点了三支蜡烛,加上炉内的火光,使得这间客厅显得美丽多彩而又温暖。
进客厅时,许多人在地上坐着。法兰西斯哥,穿了一件黑底小粉红花的夏天长裤、汗衫,留小山羊胡,有点龅牙齿,他是南美乌拉圭人,他对我不怀好意顽皮的笑了笑,算是招呼。约翰,美国人,头发留得不长,很清洁,他正在看一本书,他跟我握握手,他的西班牙文美国b音很重。拉蒙是金发蓝眼的法国人,穿着破洞洞的卡其布裤子,身上一件破了的格子衬衫,看上去不到二十岁,他正在编一个彩色的鸟笼,他跟我握握手,笑了笑,他的牙齿很白。另外尚有埃度阿陀,他盘脚坐在地上,两脚弯内放着一个可爱的婴儿,他将孩子举起来给我看:“你看,我的女儿,才出生十八天。”这个小婴儿哭起来,这时坐在角落里的一个长发女孩跑上来接过了小孩,她上来亲吻我的面颊,一面说:“我是乌苏拉,瑞士人,听夏米叶说你会讲德文是吗?”她很年轻而又美丽,穿了一件长长的非洲人的衣服,别具风格。最令人喜欢的是坐在火边的恩里格,他是西班牙北部比利牛斯山区来的,他头发最长,不但长还是卷的,面色红润,表情天真,他目不转睛的望着我,然后轻轻的喘口气,说:“哇,你真像印地安女人。”我想那是因为那天我穿了一件皮毛背心,又梳了两条粗辫子的缘故,我非常高兴他说我长得像印地安人,我认为这是一种赞美。
夏米叶介绍完了又加上一句:“我们这儿还有两个同住的,劳拉去叙利亚旅行了,阿黛拉在马德里。”所以他们一共是七、八个,加上婴儿尚蒂和大狼狗“巴秋里”,也算是一个很和乐的大家庭了。
我坐在这个小联合国内,觉得很有趣,他们又回到自己专心的事上去,没有人交谈。有人看书,有人在画画,有人在做手工,有些什么都不做躺着听音乐。法兰西斯哥蹲在角落里,用个大锅放在小电炉上,居然在煮龙井茶。夏米叶在绣一个新的椅垫。我因脚冻得很痛,所以将靴子脱下来,放在火炉前烤烤脚,这时不知谁丢来一条薄毛毯,我就将自己卷在毯子内坐着。
正如我所预料,他们没有一个人问我——“你是谁啊?”“你做什么事情的啊?”“你从哪里来的啊?”“你几岁啊?”等等无聊的问题。我一向最讨厌西班牙人就是他们好问,乱七八糟涉及私人的问题总是打破沙锅问到底,虽然亲切,却也十分烦人。但是夏米叶他们这群人没有,他们不问,好似我生下来便住在这儿似的自然。甚至也没有人问我:“你要住几天?”真是奇怪。
我看着这群朋友,他们没有一个在表情、容貌、衣着上是相近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只有一样是很相同的,这批人在举止之间,有一种非常安详宁静的态度,那是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的。
当夜,夏米叶将他的大房间让给我睡,他去睡客厅。这房间没有窗帘,有月光直直的照进来,窗台上有厚厚的积雪,加上松枝打在玻璃上的声音使得房内更冷,当然没有床,也没有暖气,我穿着衣服缩进夏米叶放在地上的床垫内去睡,居然有一床鸭绒被,令人意外极了。
第二日醒来已是中午十二点了,我爬起来,去每个房间内看看,居然都空了。客厅的大窗全部打开来,新鲜寒冷的空气令人觉得十分愉快清朗。这个楼一共有十大间房间,另外有两个洗澡间和一个大厨房,因为很旧了,它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美。我去厨房看看,乌苏拉在刷锅子,她对我说:“人都在另外一边,都在做工,你去看看。”我跑出三楼大门,向右转,又是一个门,推门进去,有好多个空房间,一无布置,另外走廊尽头有五、六间工作室。这群艺术家都在安静的工作。加起来他们约有二十多间房间,真是太舒服了。夏米叶正在用火烧一块大铁板,他的工作室内推满了作品和破铜烂铁的材料。恩里格在帮忙他。“咦,你们那么早。”夏米叶对我笑笑:“不得不早,店里还差很多东西。要赶出来好赚钱。”“我昨晚还以为你们是不工作的嬉皮呢!”我脱口而出。“妈的,我们是嬉皮,你就是大便。”恩里格半开玩笑顶了我一句。夏米叶说:“我们是一群照自己方式过生活的人,你爱怎么叫都可以。”我很为自己的肤浅觉得羞愧,他们显然不欣赏嬉皮这个字。
这时重重的脚步声,从走廊上传来——“哈,原来全躲在这儿。”荷西探头进来大叫,他是夏米叶的弟弟,住在马德里,是个潜水专家,他也留着大胡子,头发因为刚刚服完兵役,所以剪得很短很短。大概是早车来的。“来得正好,请将这雕塑送到店里。”夏米叶吩咐我们。那是一个半人高的雕塑,底下一副假牙咬住了一支变形的叉子,叉子上长一个铜地球,球上开了一片口,开口的铜球里,走出一个铅做的小人,十分富有超现实的风格。我十分喜欢,一看定价却开口不得了,乖乖的送去艺廊内。另外我们又送了一些法兰西斯哥的手工,粗银的嵌宝石的戒指和胸饰,还有埃度阿陀的皮刻手工艺,乌苏拉的蚀刻版画到艺廊去。
吃中饭时人又会齐了,一人一个盘子,一副筷子,围着客厅的小圆桌吃将起来。菜是水煮马铃薯,咸炒白菜和糙米饭,我因饿得很,吃了很多。奇怪的是每一个人都用筷子吃饭,而且都用得非常自然而熟练。虽然没有什么山珍海味,但是约翰一面吃一面唱歌,表情非常愉快。
这时铜铃响了,我因为坐在客厅外面,就拿了盘子去开门。门外是一男一女,长得极漂亮的一对,他们对我点点头就大步往客厅走,里面叫起来:“万岁,又来了,快点来吃饭,真是来得好。”我呆了一下,天啊,那么多人来做客,真是“人人之家”。明天我得去买菜才好,想来他们只是靠艺术品过日子,不会有太多钱给那么多人吃饭。
当天下午我替尚蒂去买纸尿布,又去家对面积雪的山坡上跟恩里格和“巴秋里”做了长长的散步,恩里格的长发被我也编成了辫子,显得不伦不类。这个小镇的景色优美极了,古堡就在不远处,坐落在悬崖上面,像极了童话中的城堡。
过了一日,我被派去看店,荷西也跟着去,这个艺廊开在一条斜街上,是游客去古堡参观时必经的路上。店设在一个罗马式的大理石建筑内,里面经过改装,使得气氛非常高级,一件一件艺术品都被独立的放在台子上,一派博物馆的作风,却很少有商业品的味道。最难得的是,店内从天花板、电灯,到一排排白色石砌陈列品,都是“人人之家”里那批人,自己苦心装修出来的。守了半天,外面又下雪了,顾客自然是半个也没有,于是我们锁上店门,又跑回家去了。“怎么又回来?”夏米叶问。“没有生意。”我叫。“好,我们再去。这些灯罩要装上。”一共是七个很大的粗麻灯罩,我们七个人要去,因为灯罩很大,拿在手里不好走路,所以大家将它套在头上,麻布上有洞洞,看出去很清楚。于是我们这群“大头鬼”就这样安静的穿过大街小巷,后面跟了一大群叫嚷的孩子们。
阿黛拉回来时,我在这个家里已经住了三天了。其他来做客的有荷西、马力安诺和卡门!——就是那漂亮的一对年轻学生。那天我正在煮饭,一个短发黑眼睛,头戴法国小帽,围大围巾的女子大步走进厨房来,我想她必然是画家阿黛拉,她是智利人。她的面孔不能说十分美丽,但是,她有一种极吸引人的风韵,那是一种写在脸上的智慧。“欢迎,欢迎,夏米叶说,你这两日都在煮饭,我要吃吃你煮的好菜。”她一面说着,一面上前来亲吻我的脸。这儿的人如此无私自然的接纳所有的来客,我非常感动他们这种精神,更加上他们不是有钱人,这种作风更是十分难得的。
那天阿黛拉出去了,我去她房内看看,她有许多画放在一个大夹子里,画是用笔点上去的,很细,画的东西十分怪异恐怖,但是它自有一种魅力紧紧的抓住你的心。她开过好几次画展了。另外墙上她钉了一些旧照片,照片中的阿黛拉是长头发,更年轻,怀中抱着一个婴儿,许多婴儿的照片。“这是她的女儿。”拉蒙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现在在哪里?她为什么一个人?”我轻轻地问拉蒙。“不知道,她也从来不讲过去。”我静静的看了一下照片。这时法兰西斯哥在叫我——“来,我给你看我儿子和太太的照片。”跟去他房内,他拿了一张全家福给我看,都是在海边拍的。“好漂亮的太太和孩子,你为什么一个人?”法兰西斯哥将我肩膀扳着向窗外,他问我:“你看见了什么?”我说:“看见光。”他说:“每个人都一定要有光在心里,我的光是我的艺术和我的生活方式,我太太却偏要我放弃这些,结果我们分开了,这不是爱不爱她的问题,也许你会懂的。”我说:“我懂。”这时夏米叶进来,看见我们在讲话,他说:“你懂什么?”我说:“我们在谈价值的问题。”他对法兰西斯哥挤挤眼睛,对我说:“你愿意搬来这里住吗?我们空房间多得是,大家都欢迎你。”我一听呆了下,咬咬嘴唇。“你看,这个小城安静美丽,风气淳朴,你过去画画,为什么现在不试着再画,我们可以去艺廊试卖你的作品,这儿才是你的家。”我听得十分动心,但是我没法放下过去的生活秩序,这是要下大决心才能做到的。“我放不下马德里,我夏天再来吧!”我回答。“随便你,随时欢迎,你自己再想一想。”当天晚上我想了一夜无法入睡。
过了快七天在塞哥维亚的日子。我除了夜间跟大伙一起听音乐之外,其他的时间都是在做长长的散步。乌苏拉跟我,成了很好的朋友,其他的人也是一样。在这个没有国籍没有年纪分别的家里,我第一次觉得安定,第一次没有浪子的心情了。
以后来来去去,这个家里又住了好多人。我已计划星期日坐夜车回马德里去。荷西也得回去,于是我们先去买好了车票。那天下午,要走的客人都已走了,卡门和马力安诺骑摩托车先走。我们虽然平时在这大房子内各做各的,但是,要离去仍然使人难舍。“你为什么一定要走?”拉蒙问我。“因为荷西今天要走,我正好一同回去,也有个人做伴。”“这根本不通。”恩里格叫。乌苏拉用手替我量腰围,她要做一件小牛皮的印地安女人的皮衣裙送给我,另外埃度阿陀背一个美丽的大皮包来,“这个借你用两星期,我暂时不卖。”我十分舍不下他们,我对夏米叶说:“夏天来住,那间有半圆形窗的房间给我,好吧?”“随你住,反正空屋那么多,你真来吗?”“可惜劳拉不认识你,她下个月一定从叙利亚回来了。”阿黛拉对我说。这时已经是黄昏了,窗外刮着雪雨,我将背包背了起来,荷西翻起了衣领,我上去拥抱乌苏拉和阿黛拉,其他人有大半要去淋雨,我们半跑半走。
在圣米扬街上这时不知是谁拿起雪块向我丢来,我们开始大叫大吼打起雪仗,一面打一面往车站跑去。我不知怎的心情有点激动,好似被重重的乡愁鞭打着一样。临上车时,夏米叶将我抱了起来,我去拉恩里格的辫子,我们五六个人大笑大叫的拍着彼此,雪雨将大家都打得湿透了。我知道我不会再回去,虽然我一再的说夏天我要那间有大窗的房间。七天的日子像梦样飞逝而过,我却仍然放不下尘世的重担,我又要回到那个不肯面对自己,不忠于自己的生活里去。“再见了,明年夏天我一定会再来的。”我一面站在车内向他们挥手,一面大叫着我无法确定的诺言,就好似这样保证着他们,也再度保住了自己的幸福一般,而幸福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就如同永远等待不到的青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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